被稱為“蘋果公司在華侵犯專利發明第一案”的蔡耀華訴蘋果公司侵犯個人發明專利一案,將于近日塵埃落定,蘋果是否還被允許在華進行銷售,將會最終一見分曉。2008年,蘋果公司被中關村發明人蔡耀華訴上法院,被指侵犯了其個人發明專利權,違法使用中國人首創的硬盤錄音和智能控制技術,導致中國在智能音頻領域每年上千億市場被蘋果公司瓜分蠶食,使得中國專利許可費每年損失上百億。
一段時間以來,蘋果公司接連成被告引起社會廣泛關注。唯冠起訴蘋果違法使用iPad商標、精密貼膜機要求賠償上百億,中國作家指控蘋果違法盜版使用中國文學作品,要求索賠5000萬元,而這一次,蘋果被指侵犯中國個人發明專利,且涉及幾乎全線產品。如果敗訴,蘋果產品或將在華被全面禁售。
“智能音頻服務器”申請發明專利
蔡耀華稱,他經過多年的研究,發明了一種“智能音頻服務器”,保護膜貼膜機,并于1996年7月8日申請發明專利,02年3月20日獲得公告授權,專利號 “96107031.5”,專利權證書編號“第82672號”。之后,他每年按時向官方繳納專利年費,專利權至今有效,受中國法律保護,保護期二十年。
蔡耀華表示,“智能音頻服務器”專利特點,是全球首創長時間大容量錄音,并且實現了智能控制,廣泛應用于MP3/MP4等,通過系統控制芯片、音頻 編碼解碼芯片、硬盤等部件功能上相互配合實現了人們長時間錄音的長久渴望,目前一個160GB的硬盤MP3播放機可以存放4萬首歌曲,結束了磁帶錄音機、 CD播放機存儲時間僅僅1個小時的歷史,具有劃時代、革命性進步。
蘋果公司產品被指侵犯中國個人專利
2001年,蘋果公司推出iPod系列產品。據了解,iPod系列產品主要特點是以長時間大容量播放和智能播控為賣點,此外,它們的共同特點是具有 多功能端口,包括音頻端口、數據端口、控制端口等,可以控制麥克風錄音、揚聲器放音、卡拉OK等,還包括觸控面板,是一種內置鼠標器,不管是哪一款,都這 樣,只是在規格、材料、容量、尺寸大小上有差異。
2007年6月29日,蘋果公司推出手機iPhone,2010年1月17日,蘋果公司推出平板電腦iPad,它們的共同特點是包含iPod全部功能。
據蔡耀華稱,蘋果公司產品上述特點恰恰是其個人發明專利特點,即技術手段、技術功能效果完全相同,構成對其個人發明專利權的侵犯。發明人聲稱,這是 通過對公證購買的iPod解剖分析得出的結論。蘋果公司未經許可使用中國發明人首創的“一種智能音頻服務器”,即長時間大容量錄音和智能控制技術,是盜竊 行為。